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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电价格联动设最高上限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2009年12月16日 08:46:00 打印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运力配置框架。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煤电关系,《意见》表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意见》指出,要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鼓励供需双方签订五年及以上的长期合同。改变目前煤炭供需双方集中衔接的做法,由企业在规定时间自主选择适当方式,分散进行衔接。

   《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逐步推进运力配置方式改革,继续取消指令性分配,根据铁路实际状况发布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的方式,以指导和服务供需企业衔接。根据《2010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方案》,2010年计划安排运力合计为9.06亿吨,较2009年增加6000万吨。

  发改委还表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竞争确定电价的机制。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目前没有具体方案,还难以判断对电企盈的影响。方案可能是:减少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但是设立电价上涨最高值。当煤价上涨不高时,该方案对电企更有利;当煤价上涨过高导致联动的电价超过最高值时,对电企不利。

  据了解,对于2010年重点电煤合同,部分地方煤炭企业报出了与去年同期相比30-40元/吨的涨价幅度,已经有小部分合同签订,但中煤和神华两大煤炭央企目前尚未出牌。

  由于感觉到目前形势对电企谈判不利,电企纷纷以形势微妙为由,对预期价格讳莫如深。五大集团一高管对记者说了实话,“目前电厂供煤紧张,形势对电厂谈判不利,看来涨价是肯定的。可能会上涨5%以内,也就是30-40元左右吧,而去年是煤企平均喊涨80左右,一步不让,拖到7月份,电厂被迫陆续签订合同。”他表示,目前整体而言火电利润还是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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