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怎么加强保障工作、满足保障需求?近年来,我市坚持遵循“以人为本、和谐为本”的原则,把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民生改善的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保障政策,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大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让居民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在认真调研、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市研究确立了以廉租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为辅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菜单”式消费,做到了保障方式灵活、保障条件无缝对接、保障范围全覆盖。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顺利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有效指导。
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中,按照“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用地供应、施工许可”优先原则,组织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快审批速度,最大限度地缩短了审批时限,确保了保障性住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建设单位,实行动态及时跟踪服务,指派专人现场办公,优先办理建设开发贷款,及时向购房人发放按揭贷款,对已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住房公积金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贷款的审批发放。目前,全市廉租住房已累计保障10423户,完成目标比例为139%,其中全市新增申请4237户,完成比例为523%;通过配建、回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已筹集到位廉租住房3233套,完成比例为108%;新开工廉租住房2989套,完成比例为200%,廉租住房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