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伟华)因“香河土地事件”一直处于静默期的五矿建设25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香河县方面已经与旗下项目公司签订协议,将归还土地出让款约3.37亿元,公司则将返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在建的五矿万科欢庆城项目,香河有关部门则以约3.96亿元价格收购。
2011年5月,香河县存在大规模违规圈占土地现象被曝光,“五矿万科欢庆城”项目被叫停。此后因国土部展开调查,五矿与万科均对此保持沉默,等待调查结果。
7月25日,五矿建设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公布了香河土地风波中涉及项目的处理结果。公告称,鉴于香河县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出售相关土地,7月24日,下属合营公司旷世基业和万恒盛业与香河县政府、香河县公资公司及香河县国土局签署协议。协议约定,香河县国土局将分别向上述两合营公司退还土地出让款1.744亿元和1.623亿元,两公司分别交还其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而香河县公资公司则以代价款的方式收购地块上的在建工程。公司强调,下属合营公司在本次土地的获得过程符合法律,并无违法违规行为。
2010年9月,五矿万科以公开拍卖方式获得河北省香河县土地,定名五矿万科欢庆城。2011年3月,五矿万科欢庆城·鹭湖1期A区入市,对外销售近300套。5月香河土地事件发生后,“五矿万科欢庆城”停工停售。
根据五矿建设公告叙述的过程,7月22日,香河县国土资源局向五矿发出正式通知,要求交还该土地之土地使用权。河北省政府批准该土地实际用途为“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而非公开拍卖时所称的“开发建设”。而在五矿与香河县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框架协议内也明确指出,香河县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供地,违反了有关规定,而五矿与万科购入该土地是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北京万科在回应本报记者时强调,是香河方面终止了与五矿和万科的合同。对于已经签订销售合同的276套住宅,“公司将按照程序与业主解除合同”。对于“五矿万科欢庆城拆迁”的传闻,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但表示香河方面回购之后该项目如何处理“已与北京万科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