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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12月26日 08:41:08 打印

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急剧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通过“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适时适度调整宏观调控的政策力度,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较快发展态势。我国焦化行业(企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对上游煤电运价格上涨、成本居高不下,焦化产品价格低迷等严峻挑战,积极促进我国焦化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加快延伸产业链,适度多元化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1年以来我国焦化行业运行的主要情况与特点

1.积极适应市场需求,焦炭生产保持增长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快报数据显示,1~10月,在全国规模以上钢铁企业生产粗钢58078.3万吨、生铁53649.6万吨、铁合金2371.5万吨、电石1490.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9.7%、11.1%、21.6%和24.6%等主要耗焦行业较快增长的拉动下,生产焦炭35802.5万吨,同比增长13.4%,焦炭表观消费量35498.5万吨,同比增长13.3%。6月份,我国粗钢、生铁日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分别达199.8万吨、183.2万吨(4月),进而拉动焦炭同创历史新高,日产量达126.6万吨。随着粗钢和生铁日产量逐月降至10月份的176.4万吨和164.5万吨;焦炭日产量降至10月份的115.3万吨。自7月份以来,焦炭需求减缓,对焦化行业整体影响较大。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焦化企业努力调整生产节律,开拓市场渠道,积极减亏扭亏。

2.钢铁企业焦炭产量小幅平稳增长,独立焦化企业前高后低

从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分析看,1~10月,重点统计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生产焦炭11134.6万吨,同比增长4.1%,低于钢铁产量增长需求6个百分点;其他焦化企业生产焦炭24668万吨,同比增长18.1%,较重点统计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增速高14个百分点。10月中下旬,受商品房“限购、限贷”,部分保障房停工或延期,铁路基建投资下滑等多种因素影响,钢材需求骤减,独立焦化企业开工率大幅下滑10%~30%左右,而钢铁企业焦化厂开工率相对平稳。

3.国际市场焦炭需求减缓,我国焦炭出口增量有限

2011年以来,全球钢铁产量延续了2010年的增长势头,但增速大幅放缓。据国际钢铁协会统计数据显示,1~10月,扣除中国大陆外,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粗钢产量6.7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回落17.9个百分点;生铁产量3.79亿吨,同比增长3.3%,增速回落26.4个百分点。

1~10月,我国累计出口焦炭311万吨,同比增长17.8%。但随着全球钢铁生产增幅的下降,国际市场焦炭需求减缓。我国焦炭出口从3月份的76.74万吨连续回落,10月份焦炭出口量仅10万吨,同比下降54.9%,创下2010年4月份以来的新低。

4.淘汰落后力度加大,新建焦炉产能继续增加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焦炭产能力度,涉及山西、河北、河南、重庆、云南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0个,企业87家,淘汰落后产能指标为1975.5万吨;其中包括:落后小机焦产能1742.6万吨,半焦(兰炭)产能192.3万吨,土焦(改良焦)40.6万吨。截至9月底,全国2255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90%已经完成。

与此同时,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初步统计,1~11月,我国新投产焦炉42座,焦炭产能约2354万吨。其中炭化室高6米顶装、5.5米捣固及以上焦炉34座、产能达2259万吨,占新增产能的96%。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区焦化产业的整合及煤炭企业过于热心自身资源链的建设,焦炭产能过度增长的势头还很强,将会增加焦炭产能布局与结构调整的难度。

5.延伸产业链和适度多元化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环保治理

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1~11月,我国焦化企业新增焦炉煤气制甲醇产能126.5万吨、煤焦油加工产能90万吨、粗苯加氢产能28万吨、炭黑26万吨(其中白炭黑10万吨),首套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已在乌海投产运行。与此同时,我国焦化企业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道路,已经涉足焦化副产品精深加工、化工、新材料、农林、建材、地产等多个行业,均促进焦化企业拓展了发展空间。

1~11月,我国又有8套干熄焦和1套煤调湿装置投产,将在进一步推动我国焦化行业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保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使我国焦化行业高耗能、高排放形象有了更大的改观。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资料显示,1~10月,我国炼焦工序能耗同比降低0.2千克标煤/吨焦,下降0.16%。

6.适时适量配置炼焦煤国际资源

据国家统计局快报数据显示,1~10月,我国洗煤产量8.96亿吨,同比增长22.3%,其增幅大大超过钢铁和焦炭产量的增幅。但优质炼焦煤资源短缺和资源税提高至8~20元/吨,国内炼焦煤价格依然高位攀升。

2011年以来,由于年初澳洲洪灾和需求的增长推高了国际炼焦煤价格,我国进口炼焦煤数量下降。但是价格相对低廉的蒙古煤进口量大幅增加。1~10月,我国累计进口炼焦煤3454.3万吨,同比下降7.9%。1~9月,我国从蒙古进口炼焦原煤1365.8万吨,同比增长36.6%,均价75.5美元/吨,同比增长12.8%;从澳大利亚进口炼焦煤625.6万吨,同比下降52.4%,均价221.4美元/吨,同比增长19.6%。

7.钢材价格跌宕起伏,焦化产品价格震荡加剧

2011年以来,我国钢材价格跌荡起伏,特别是9月份以来,钢材价格持续大幅回调,11月末与9月初相比,国内螺纹钢、中厚板、冷轧薄板价格累计跌幅分别达10.9%、10.8%和4.4%。炼焦煤价格整体高位运行,期间小幅回落,11月末与9月初相比,国内炼焦煤价格上涨1.0%。焦炭价格小幅下行,11月末与9月初相比,国内二级冶金焦价格回落1.9%。

化工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粗苯、甲醇和硫酸铵价格震荡走高,11月末与年初相比,三种产品价格分别上涨15.8%、15.9%和58.8%。煤焦油及其下游产品前高后低,特别是4月份以来震荡回调。11月末与年初相比,国内煤焦油价格下降幅度高达26.1%。

二、我国焦化行业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应对措施

“十二五”时期,中国仍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钢铁需求量预期仍将有所增长,焦化行业仍将有着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机遇,也正是焦化行业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粗钢产量将有可能突破7.5亿或8亿吨;焦炭产量有可能突破4.5亿吨。

党的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时,曾强调指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在中央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焦化行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发展空间。应努力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加快焦化行业的绿色转型,积极把握资源和产品市场以及应对工作的主动权,努力促进焦化行业科学、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1.应对市场挑战,加大降本增效措施力度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4%,虽然增速连续6个季度回落,但仍处于较快增长轨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9%,一季度25%,上半年25.6%,基本上稳定在25%附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同比增长16.3%,二季度17.2%,三季度17.3%,基本上稳定在17%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一季度14.4%,二季度14%,三季度13.8%,基本在14%附近波动。在全年粗钢、生铁产量仍将有可能突破7亿吨的情况下,全年焦炭市场需求仍将达到4.1亿吨以上。钢铁和焦炭产能结构性过剩,焦化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焦化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经营难度进一步加大。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前3季度全国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7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两个行业同比下降,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工业下降83.9%。在钢铁企业减产限产和下调焦炭采购价格的情况下,大多数独立焦化企业被迫加大减产限产力度,化工产品带来的微利进一步被吞噬,焦化企业亏损面显着增加。企业务必做好长期应对的思想准备。焦化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管理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焦化副产品回收率,增加余热和焦炉煤气利用的附加值,努力开拓企业的市场生存空间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据有关方面数据显示,1~9月,纳入统计的焦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8%,销售利润率2.22%。

2.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提高焦化产业集中度

自2005年1月1日《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贯彻实施以来,截至2010年,我国先后有5批共257家焦化企业获得公告或公示,总计产能(包括准入企业公告后扩建产能)达到3.16亿吨。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焦化生产企业共有89家,总计6500万吨。其中包括:常规焦炉企业73家,焦炭产能合计5702万吨;半焦(兰炭)企业1家,焦炭产能合计60万吨;热回收焦炉企业15家,焦炭产能合计738万吨。我国已公告和公示焦炭产能合计达到3.81亿吨,约占全国总产能的74%。《准入条件》已成为国内焦化企业自觉遵守的基本准则。准入工作的开展,推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进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焦化企业数量从2004年的1400余家减少到2010年的820余家,下降约41%;企业平均焦炭产量从2004年的不到15万吨提高到2010年约50万吨,提高约2倍多;年焦炭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集团)从2005年的48家发展到2010年的66家,增长37.5%。我国焦化企业产业集中度得以逐步提高,特别是鞍本钢、宝钢、武钢、河北钢、山东钢、首钢、旭阳等企业(集团)2010年焦炭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产业集中度提高已成为焦化行业可持续发展,规范焦化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条件。

当前,我国焦化行业虽然总体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炭化室高5.5米捣固、6米顶装及以上焦炉焦炭产能达到1.75亿吨左右;但是炭化室高4.3米以下常规小机焦炉产能约4000万吨左右以及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产能依然存在,焦化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依然较重。

8月19日,数易其稿的《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在山西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上获准通过。另据消息,截至10月份,山西省已有31户企业通过产能置换等市场手段,兼并整合焦化企业86户。随着市场的深入调整,以山西为代表的省份将迎来焦化企业兼并重组新的契机。

3.坚持以销定产,避免企业间恶性竞争

我们的焦化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在市场需求下降,焦炭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下,坚持以销定产,按市场需求搞好生产的总量控制,控制库存在合理水平,预防应收账款大幅提高,适度控制投资规模和力度,确保企业资金链稳定,避免企业间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的恶性竞争,将成为促进焦化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选择。

4.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做好炼焦煤市场的开拓和掌控

随着国际炼焦煤需求放缓,炼焦煤价格步入下行轨道。我们的企业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合理利用两个市场价差,平抑国内市场,有效地降低炼焦煤采购成本。同时,有实力有条件的焦化企业应把握机遇,坚持走出去的战略,大力开拓国内外炼焦煤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参股等形式,不断提高炼焦资源的掌控能力。

5.贯彻落实焦化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一五”期间,焦化行业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行业万元产值能耗从2005年的平均2.3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1.24吨标煤/万元,平均下降1.14吨标煤/万元;工序能耗从2005年平均183.26千克标煤/吨焦下降到2010年的137.51千克标煤/吨焦,平均下降45.74千克标煤/吨焦,下降率24.96%。“十一五”末和“十五”末相比,全国焦炭产量增加56%,总用能量仅增加了16.78%,总用能量增幅比焦炭产量增幅低39.22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焦化工业的能源效率和能源减量化利用效果显着提高。“十一五”期间,仅淘汰落后机焦生产能力一项,每年节约310万吨标煤;减排烟(粉)尘30.22万吨,二氧化硫10.89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2.46万吨,氨氮0.71万吨。

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文指出,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节能方面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在减排方面提出,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0%。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在工信部委托的《焦化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构建的研究》的课题报告中也提出了焦化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即(1)实现焦化产业绿色、清洁、高效、科学发展:努力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大普及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全行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2)到2015年我国焦化企业《准入条件》达标率95%以上;优质炼焦煤配比降低4%(保持焦炭质量不降低);全行业实现工艺含碳废渣、废水全部工艺资源化利用;全行业焦化工序能耗达到120千克标煤/吨;钢铁企业干熄焦装置配置率达到90%以上,独立焦化企业达到20%;钢铁企业装炉煤采用分级调湿技术装置配置率达到20%;能源及工艺信息管理中心配置率达到20%;焦化行业实现废渣废水的近零排放,焦炉煤气净化后硫化氢平均含量达到260mg/m3,水循环率达到98%。上述目标即紧迫又艰巨,各企业“十二五”期间在节能减排方面应有所作为并取得新的成效。

最后,希望焦化企业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个轮子,推进企业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生产经营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变化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尽快摆脱困境,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欧洲致力于解决主权债务危机的能力依然可期,世界经济二次探底的可能性依然可控;中国政府“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不可动摇。近期,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货币政策微调释放流动性,推动通货膨胀大幅上升的农副产品价格下调等信号,充分表明政府确保宏观经济调控平稳较快发展,预防经济二次探底的决心和信心。

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焦化行业发展质量,努力为我国焦化行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此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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